根据学校教研工作的需要,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,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的需要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每单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开展教研活动,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两课时。
2、教师必须准时参加本组教研活动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,须向教研组组长请假。
3、教研活动内容,要根据学期阶段性特点,围绕教学中心工作开展。
4、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的研究教材与教法改革实验。对要进行的改革实验,给予各方面支持。对成功的、教学效果显著的改革实验,给予表彰奖励并推广。
5、对全校性大型专题讲座和公开课,每位教师都要积极参加,不得缺席。
6、鼓励教师撰写论文,原则上每学期撰写一篇。一方面要作为考核内容进行考核,另一方面将组织“优秀论文评选”。对水平较高的论文,将向有关刊物推荐发表。
7、鼓励教师编写教改教材、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。在时间上、经费上给予支持。
8、所进行的各项研究成果,均记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不得随意更改。
6、对学期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,教研组组长一学期至少检查三次,教务处重点抽查。每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,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依据。